政府大人,给张马丁个小网站做做好不好?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21日 Posted in 社会评论

张马丁注意到,自己对政府的抱怨多了起来,张马丁反思,这不是好现象,抱怨对自己没有意义,应该更正面的看问题才行。因此,张马丁近来发的数篇博客批评的内容已经大大收敛。

但是昨天看到一则新闻,张马丁忍不住又要抱怨。为何?要说一个建筑工程花多少钱,张马丁大学虽然学过房地产概预算,但现在一点概念也没有,不敢估算,但要说建一个网站要花多少钱,张马丁却自信的很,点击几下搭眼一看,心中便知二三。

张马丁业务时间最大的爱好就是做网站,张马丁不但在一些网站公司工作,几年前也业余接活,为很多公司做过网站,在这些为企业做的网站的接活中,最多的一次开价是2万(还是靠关系取得的)。看张马丁的一些个人网站:在楼网淮海路保佑网talktop地铁上,等等七八个,运营了数年,每年总共花费托管费4000元,再加一些个人业余时间而已。

此外,张马丁的网站项目最近由于政策问题,融资失败。因此,张马丁看到如下新闻时,心中滋味真是难以言表。

财政部网站中标公告中的“网络孔子学院网站运 营服务项目(招标编号:CEIECZB01-09JX033)”,第1包的定标日期是2009年12月15日,中标金额则高达3520万元。

财政部网站上招标编号为T C 099R 72的“中国工会网扩建项目一期工程(网站改版、内容管理、站内检索、统计分析)”的中标公告。根据公告,本次招标的成标结果确定于2009年12月25日,成交结果则高达670万元

要是10年前,大家还以为做网站很高深的时候,这些价格张马丁认为可以说得过去,但是现在不同了,扔一个石头砸到十个人,至少有一个会做点网站网页,此时,这么高的价格简直可算得上谋杀。

那个3520万的网站,张马丁看了一下,其社区论坛竟然是开源的免费程序,再搭个CMS系统,这些加起来应该不超5万块吧?再算上找美工界面等,也不会超过10万块。

而670万网站改版的那个,由于不涉及内容提供,这四项功能张马丁认为670万这个数字的十分之一,甚至百分之一都有可能完成。

首先,做为纳税人;其次,做为建站小专家;再次,作为互联网创业者。这都让我不得不抱怨,叫我如何不抱怨?不仅抱怨,我还很生气!(以下省略1200字)

打住、打住、打住,张马丁,不要抱怨,不要抱怨,要正面思考,正面思考~~~~~~~~

(本文写作时带情绪,因此不够客观,理论上3000多万做个网站也是可能的,运营推广比较花钱。这也表明了我实在是井底之蛙,实在没见过大世面——2010年1月25补记)

当官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20日 Posted in 社会评论

看百家讲坛一位教授在讲白居易在杭州、苏州的政绩,及其清廉,联想到近日杭州官员变动,有感。词粗意在。

当官不为民谋福,

请回家去卖红薯。

杭州百朝千代官,

谁似白苏天下传?

任志强的话是对的,房价要看党中央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20日 Posted in 经济地产评论

看新闻,又见任志强先生发炮,标题被网站编辑写为:“任志强,房地产根本没有泡沫”,但看正文,还有任志强先生的其它观点:

他称,日本曾因GDP下降,房价才停止上涨。“除非你们想2010年中国的GDP掉下去,否则房价掉不下去。”

当被问及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何时破灭时,任志强“语出惊人”:“党中央没有告诉房价要跌,也没有告诉我房地产要破灭了,最多说管理通胀预期,连通胀都没有提,怎么会有泡沫?

在张马丁以前的博客中,有几篇正面支持任志强先生,认为他的话不中听,但其实说出了真相;对于无产者不受听,但其实正可以作为无产者的行动指南,比如说任志强先生说穷人就应该买不起房,那我们穷人就不要买房。而这次,任志强先生的话又一语中的,张马丁不禁为任志强先生再次击节叫好。

任先生的话有两点是要害所在:

1、GDP及政府决定房价。昨天晚上,张马丁碰到一位江苏来上海治病的一位退休老干部,聊起房价,他直言,房地产不可能大跌,地方财政哪来的钱?就是卖地和房地产税费啊。地方的GDP怎么增长?当然是房地产。一小撮地方官员的灰色收入哪里来?当然是房地产。

2、党中央决定房价。中国经济是政府主导政策主导的,尤其房地产。历史经验,党中央数次打压房地产,但都没有见效,难道是党中央的话没人听?非也,而是下面充分领会到了党中央的真正意图。至于这次的打压,其真正意图是什么,草民张马丁不知道,但是相信房地产商们会首先闻到。

因此,看目前房地产问题,只要抓住上述任志强先生讲话的两个要点,基本就不会犯错。任志强先生屡次直指要害,那些骂他的人怎么就不动动脑子正面想想呢?总之,张马丁支持房价泡沫论、张马丁希望泡沫破灭房价大跌,但张马丁却非常欣赏任志强先生。

职场小思考,关于滥人当道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19日 Posted in 生活散记

在我的圈子里,大家说起一个人不好时,就会说他是“滥人”(应该写成“烂人”还是“滥人”?)。

有一次跟一些老同事(来自一家大型国企)吃饭,对公司的一些部门的领导、经理等品头论足,出现概率最高的就是这个词,一说到某某领导,一说到某某某得到了升迁,就会有人说他滥人,就会举出他很多以权谋私、官样十足、投机钻营、捣浆糊、官僚主义等事例。这些事例可能有所夸大,但不像是空穴来风。

我对公司的某些领导当然也评价不高,就因此忍不住才跳槽出来。但是这次讨论时,我却想到了一个问题:为什么升上去的、为什么做领导的都被评价为“滥人”?真的存在“滥人当道”这种情况吗?

只可能有两种可能:

一、不存在滥人当道。评价其为滥人只是我们出于妒忌而已。

二、存在滥人当道。如果真的存在,那么这世界有与我们所受教育不同的另一套成功法则。我们所认为的埋头吃苦肯干、老实正直、认真负责等等一些美好品德可能不是职场成功的条件,而会滥、会捣浆糊、会办公室政治、耍手段等我们认为“滥”的手段反而才可能成功。

我希望是第一种可能,这很好克服。不希望是第二种,因为第二种可能直接影响到了我的成功观、价值观,而改变它实在太难了。也可能我的看法太绝对化了。可能既需要好的传统美德,又需要捣浆糊耍手段才有可能成功。

不管怎样,都值得我反思。我在职场方面的不成功,肯定反映了存在的问题。当继续观察和思考。

彻底的Web2.0,Web2.0网站公有制的试验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18日 Posted in 互联网评论

在上文《彻底的web2.0,一次终极试验即将开始》我提出一个事实:web2.0在省力的制造大量高市值网站公司的同时,web2.0的内容制造者却不能分得利益,这是不公平的。在这个试验中,我构想了一种互联网网站模式:全民参与,全民所有,全民获利。即,制造一个web2.0网站,网站为全民所有,股份按照贡献度分担。即这是web2.0网站的公有制。

正好,我有一个不成器的web2.0网站,在楼网www.zailou.com,2005年左右创建,定位为是小区和写字楼公告板和生活社区,业余时间创作,也没什么维护和推广,一直不死不活,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,这次,我将用它作为这次实验的载体。接下来,要完成这么几件事:

1、制定网站股份分享计划草案并公开(即如何分配网站的股份);

2、完善贡献度评价体系;

3、从此,公开网站所有的运营信息、财务信息,运营透明化。

4、股东参与到运营

全民所有,股份分配与贡献挂钩,可以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,从而壮大网站。这从理论上是一个可行的,实际上行不行呢?

通过这些试验,我将观察这一模式的可行性,看是否能制造一个更为彻底的web2.0。

在楼网,用户即股东

彻底的web2.0,一次终极试验即将开始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17日 Posted in 互联网评论

所谓web2.0,即:用户既是网站内容的浏览者,也是网站内容的制造者,即所谓的UGC(用户产生内容)。Web2.0之所以成为风潮,源于人们的参与意识,表达和分享意识,web2.0代表了网络的方向,代表了一种人人参与、人人平等的民主化。创业者喜欢web2.o,是因为他可以从制造内容这一难道中独身出来,专心做平台,用户自然会产生内容和带来新用户,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。

因此,在各方推动下,web2.0模式一出现便发展迅速。以facebook为例,目前已经有2亿用户,而它本身并不生产内容,全部都是网友自发参与,网友即是内容。

业内在评价web2.0的时候,基本是从上面角度分析评论,但是他们往往忽略了一点,既然用户产生内容,那么用户又得到了哪些利益?

还是以facebook为例,facebook据说市值150亿美元,如果他上市,肯定又会造成成百上千的百万富翁,但是那些为它制造内容的用户呢?可能一分也是不到。facebook有2亿用户,平均第人为市场贡献了75美元,而再根据二八原则,最活跃的20%的用户人均为其贡献300美元的市值。

(当然,你可能说用户得到了精神上的利益,可创业者也得到精神的利益了啊?)

这是不公平的,凭什么用户给你制造了内容使你的网站市值膨胀,让你成为数亿美元的富翁,而最终的利益用户却一分钱也分享不到?

这是web2.0的悖论!因此,我们有理由说:web2.0只是一种手段、只是一种口号而已,创业者一旦成功变现,谁还管用户的利益?

我们说web2.o代表了一种民主化,如果用户不能从中得到切实的好处,这种民主化值得追求吗?

因此,在张马丁的这个互联网试验之前,所谓的web2.0只是伪web2.0,而张马丁的这个试验,将是彻底的web2.o,用户产生内容,用户得到利益,不只是精神上的,更有物质上的,多劳多得,少劳少得。这可谓web2.o的社会主义试验,可谓是创新的web2.0商业模式。敬请期待。

google出走bing受益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15日 Posted in 互联网评论

google像个爷们儿一样走掉了,留给中国人的是像赌王发哥一样的传奇背影。

不去评论事件本身,张马丁在思考,google走后,谁最受益?

张马丁认为是bing。

google的用户,在中国网民中算是中高端,外企员工、创业公司、IT人士、科研人士、英语精通人士、国际化人士,其用户质量在中国搜索引擎中应该是最高的。(google走了,非常可惜。)

研究google的用户,不管用小资或者品位来形容,都是可以的,而google更有一种国际化的形象。在很多人心目中用google就像喝星巴克,是一种品位和国际时尚。而这种感觉是中国其它搜索引擎所不具备的。

此外,从技术上,很多中国人都有搜索外文资料的需求。我一位对IT一窍不通朋友在知道google走后就惊叹:那以后怎么找外文资料啊?

因此,google的替代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品位(调调)、国际化形象及强大的外文搜索能力。

谁有这个实力?百度肯定受益,但是只能接收一部分用户,因为百度的品牌形象和一些做法,恰为很多google用户所不耻,百度也没有google所有的国际化形象,因此,他们不会选择百度。而sogou/soso等明显没有成长起来,也不足以让他们替代google的地位。

只有bing,具备google所具有的国际化和品位、有国际化的搜索能力、有诚信度高的背景后台,因此,弃google从bing即是google用户的潮流。张马丁预言,bing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必因google出走而大幅增长。

我为什么这么喜欢google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15日 Posted in 互联网评论

我算个人站长,热爱互联网,热爱google,是google的重度使用者(平均下来每天要用google的产品1-2个小时),google要退出中国,有些难过,写一下为什么我喜欢google,算是送别。

1、google搜索排名不掺杂广告,在商业中坚持道德,难能可贵;

2、gmail好用。半年前彻底删除了outlook,目前gmail信箱已经使用 7412 MB 中的 6893 MB (92%)。而且,gmail的自定义域名托管了我七八个域名的邮件系统。

3、greader好用。平均每天在上面花30-60分钟。

4、站长工具多。google不仅提供了webmaster tools之类,使它的搜索透明化,而且还提供了像翻译、地图、统计、friend connect之类可集成的工具。我的网站之一talktop.com功能强大,算是google版的“贴吧”,全部是用google的组件搭成。

5、谷歌手机地图。是我出门必备之工具。

6、宽容。google从来没有清空过我的网站。

7、平民化。像google的adsense等很多产品,没有审核,想用就用;

8、搜索国外文章。

9、google apps有50个用户,对于小企业成本几乎为0,这么好的产品在中国找不到。

10、我从adsense里收入数百美刀。

11、有原则,有个性,难能可贵。有人说google退出是因为市场份额不理想,这个我绝对不相信。

12、博客写出几分钟之内就会被收录,这让我有成就感。

不过,走就走吧,我也没有办法,相比之下,我更不希望看到阉割过度的google。我有ssh,还会继续支持google。

在很多IT人眼里google这么受欢迎肯定有其伟大之处,希望国内企业学习之,为大家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更好的道德观。

谷哥走了,但江湖上必然还会有很多哥的传说。

老大,你管太多了吧?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15日 Posted in 社会评论

广东拟推公务员道德规范,规定女公务员不能叉腿。不禁让我笑喷又诧异,这算什么规定?

联想到,前几天有新闻,转发黄段子要停止手机的短信功能;至于黄段子,怎么界定?难道我也不能跟老婆发句调情短信?如果我群发,骚扰了别人,自然有法律制裁我,何必再出这个多此一举的规定?

再联想到,有旅客因手机有色情视频被罚款;

再联系想到,前些天有关部门出台政策,限定图书打折不能低于85折;

真是让我不知说什么好。老大,你太累了,你管的太多了吧?!

我觉得,首先应该表扬有关部门,他们不甘于每天喝茶上网看报纸,想做出一些事,以对得起公务员这份工资,对得起纳税人。这种态度是极其难能可贵的。

然后,我想说,中国很多矛盾更大的大事,像房地产、腐败、官民冲突、贫富差距、农民工维权、拆迁矛盾等等等等,哪一个都关系国计民生,赶快想办法解决啊,不要把时间花在公务员叉不叉腿这种小事上吧?

我猜想,部分有关部门太空了,没事做。如果真没事做,做为纳税人,授权你喝闲茶看报纸好好休息,不要出些莫名其妙的规定添堵了好不好?有时候不做为比瞎做为更受人欢迎。

到于黄段子,怎么界定?难道我跟老婆也不能跟老婆发句调情短信?如果我群发,骚扰了别人,自然有法律制裁我,何必再出这个多此一举的规定?

从百度与G粉的论战,想到爱司敬业及斯德哥尔摩症候群

by 张马丁 on 2010年一月15日 Posted in 生活散记

每一个职业者,一进公司就会被教育要爱岗乐业爱司,虽然我们不以为然,但是潜移默化里却是对公司有归属感的,尽管我们对公司可能不满私下有很多批评,但是一旦有外人来批评公司,我们心里就会对此人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反唇相讥维护公司。

对行业也是如此,一个行业呆久了也会不知不觉对行业有归属感并实际中维护它。以保险为例,社会评价不高,行业的确存在问题,但是保险公司的人却不这么认为。我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时候,在内部论坛上发帖子,大意说我女朋友认为保险是骗人的行业,保险的赔付率这么低(只有20%左右,国外高于50%,达80%甚至100%),看起来的确是骗人的。因为是同事大家不好意思直接说我,但是仍然有几个尖锐的回复,说我不懂保险,不懂行业。

后来我去研究保险,发现问题正如我的判断,中国保险的确是低效率和缺乏诚信的,数字可以说明。即使没有数字,公众的评价也应该说明问题呀,为什么业内人士不愿意评论甚至故意回避?

最近几天里互联网上谷歌粉丝与百度员工的论战很有趣,双方都认为自己所在(或所爱)的公司代表了正义和正确的方向,都不认为自己所在(或者所爱的)公司存在问题。这真是值得思考的现象。

我自己思考,可能是因为公司的形象、行业的形象直接体现了自身的形象,因此,大家潜意识会维护公司和行业,其实是维护自身形象。因此虽然私下多批评,但不充许外人说自己公司有多么不好。这让我想到了心理学上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。

斯德哥尔摩综合症(Stockholm syndrome),斯德哥尔摩效应,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,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,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。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、依赖心、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。(——引自百度百科)简言之,就是被绑架者对绑架者发生感情。

看看,爱司乐业与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多么相似。我们选择了一个公司或行业,其实就是这公司和行业“绑架”了我们,不管这个公司和行业有多么糟糕,我们反而会对它产生情感,并反过来帮助和维护它。

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来解释“爱岗乐业爱司”似乎也行的通并且很趣,更可以让我们以全新视角重新审视我们对公司和行业的热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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