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文章列表
当分摊过重时我退出了公社,是否吃亏了?
有社员说未来的分摊未知,如果未来分摊过重,我退出了,是否就亏了呢?咱们不从道德公益角度解释,单从经济上解释: 这里需要扭转观念。 公社提供给了社员一项权利,这个权利是大病时能拿到一笔钱,这个权利是值钱的。你为了获得这个权利,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,你认为这个费用是多少呢? 没错,你在公社的这段时间所付出的,就是这个费用。 你在公社呆了3年,获得了2年的权利。并不存在吃亏之说。 在保障不足时加入公社,在完善保障之后退出公社,是公社鼓励的。目的只有一个,无论何时发生大病,你总是要有钱。这是公社建社目的。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康爱公社创始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