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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身故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啦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公社的身故权利是针对意外和疾病造成的60岁之前的身故,鉴于有社员不愿意参与此项权利和义务,以及该任务可能会给某些社员造成分摊压力,经研究,公社上线了针对此项权利的订制,社员可以取消此项权利及义务分摊。

取消后,公社的针对身故的任务分摊将不会被扣款,当然本人也将失去身故时的受助资格。

其它规则不变。

目前同一社员仍不可同时享有大病和身故两项权利,当社员取得大病时的受助时,将自动失去受助的权利。

符合条件的社员在入社时是默认勾选的。对于取消此项内容又重新勾选提交的,等待期根据提交时的年龄进行重新计算。癌友、轻友、爸妈互助社无法定制此项内容。

设置路径:我的公社——家庭——点击要设置的家庭成员的姓名——权利配置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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