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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分社在各地注册组织的说明

张马丁约 2 分钟阅读

原则上,我们不支持分社及热心人士为抗癌公社在各地注册各类组织(社团、公益、公司),这会造成对公社理解的混乱。

实际中,我们并不能阻止人们以个人名义去注册组织。

所以,如果大家一定要去注册,我们实际上也是没有办法的(除非你未来的某些行为产生了商标侵权,或未得到公社授权而冒用公社名义进行活动)。

你所注册的实体,其实与目前公社是两个组织。所以要提醒你:

——如果你以抗癌公社或康爱公社去活动,如果你做的好客观是帮助公社扩大了影响力,客观上好处其实是公社的(比方人们网上搜索公社,可能的找到的是kags.com)。

——如果你做的不好,损害了公社形象,公社就必须与你切割关系。

——从公社的角度,一定是不断提醒社员kags.com和公众号是公社认可载体的。其它载体公社不可控所以也不能承担其中的风险。

——如果产生法律问题,组织的法人是要负责的。

所以,这都是很现实的可预料到的问题。对于不会给公社带来风险的公社当然也不愿意去追究,但是上面提到的风险,肯定是始终存在的。这个算是风险提示,希望想自己注册组织的考虑清楚。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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