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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通过公示公社即垫付20%资助款,缘由与风险
之前的流程是:审核——公示——筹款——打款给受助人。有社员认为受助人拿到钱的时间过长。
现在的流程是:审核——公示——打款给受助人20%,同时开始筹款——打款给受助人80%
我们认为,公示期和筹款期都是社员监督的时间窗口,这个时间不应过短,否则起不到监督作用。所以才折衷出此方案。希望既能帮到受助人,也能发挥社员监督作用。
这其中有一个风险,就是当我们给受助人打款20%后,在后面的筹款过程中发现新问题从而取消给受助人筹款,那这笔钱可能遭受损失。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款项无法追回,届时我们将研究解决方案,不排除由全部社员共摊这个风险。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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