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度过等待期就申请互助,是否统一采取过渡期政策?
背景:
一、康爱公社自2011年上线以来,已运行6个年头,6年运行经验与数据分析,使得公社能及时发现问题,并及时改进与调整。
二、从风险控制上讲,受助人中带病入社情况一定是有的,但是无法彻底杜绝。在目前的医疗等配套环境下,未必能审核的出。对此情况,通过入社体检可以解决,但是不现实。
三、有社员近日也在社区反映此类情况:刚度过观察期就申请互助的人有很多,是不是有嫌疑?也引起了社友的广泛关注。
数据:
先来看一组数据,
· 在公社以往已资助的69位受助社员中,在等待期半年内即提出申请的有47位,在度过等待期3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有34位。
· 目前筹款中、公示中与审核中共计118位申请社员,其中在等待期半年内即提出申请的有80位,在度过等待期3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有42位。
近期又查出了两起欺诈性质的求助,均为刻意隐瞒既往病情申请资助。保险业有过估算,约10-30%的保费为欺诈损失,互助在防范欺诈这个问题上还有很长的事要做。
怎么办呢?如果通过调整等待期,会存在两难选择。等待期过短,一定会带来大量带病入社,但是如果大幅度提高等待期,的确可以解决这一问题,但会带来大量误伤,有些真实发病的,就不能得到资助,公社就会失去意义。
追溯过渡期:
2016年8月,在经过数次讨论与社员广泛投票后,发布公告决定:2016年9月1号及以后注册的新社员将增加权利过渡期,具体如下:
通过总结抗癌公社运行中发生的情况,以及走访医生专家,参考相关行业经验,经过数次公社内部的讨论和投票,我们将对新社员入社后权利增加过渡期,具体为:
从2016年9月1日起注册的新社员,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内确诊大病,其受助权利为最高权利的一半;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后确诊,则得到最高权利对应的资助数额。举例:
小张2016年10月1日入社,如果在2017年4月1日—2018年3月30日之间确诊癌症,在通过审核后筹款的目标为15万;在2018年4月1日以后确诊癌症,则筹款目标为30万。
此举旨在防止逆选择风险,人们往往在身体不适时才会选择投保或加入互助平台,而事后审核并不能完全反映入社时的健康状况,如果这样的事大量发生,公平性就会被质疑,公社就不可持续。所以通过此折衷方案保证入社门槛对社员基本公平 。
原公告链接:点此查看
如此,经过数次讨论,目前有如下方案供考虑:
通过统一适用过渡期政策,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即,从2017年7月1日起提出的所有互助申请,申请互助社员在度过等待期一年内确诊大病,其受助权利为最高权利的一半;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后确诊,则得到最高权利对应的资助数额。
另一方面,公社会继续加强申请审核,进一步完善调查与取证体系,严把审核关。
欢迎社员投票,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思考。
康爱公社创始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