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早期文章

关于近期我两个舅舅先后确诊胃癌申请资助的情况说明

张马丁约 2 分钟阅读

社友:

最近我几位亲友遭遇不幸。本月公示中的靳孝增,是我大舅(母亲的亲弟弟),于今年5月检查出胃癌,在山东济南省立医院(三甲医院)进行手术,胃部全切进行化疗中;

我的二舅靳孝孟(母亲的亲弟弟),7月份受我大舅事件影响而去做全面检查时也不幸确诊胃癌,目前被表弟接到上海,在上海长海医院(三甲医院)进行了胃部切除手术,即将进行化疗。

我大舅于2015年5月由其儿子代管加入公社,入社编号106118,因加入时年龄62岁划为老人互助社,权利5万,已经提交申请并通过三方审核;

我二舅也是于2015年11月由其女儿代管加入公社,入社编号210808,入社时58岁划为原抗癌公社,权利为4万(抗癌公社3万+康爱大病互助社1万),因刚手术完成,还未提交申请。

因受助人与我的特殊关系,特此说明情况,并承诺:

1、在事件调查中,一切以第三方调查结果和探视团结果为准。

2、如存在徇私舞弊行为,首先我本人作为担保人,负责赔偿社员损失,并负责追究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3、现在及未来,凡亲属案件都向社友汇报。

除了个人承诺,公社的制度也能保证我无法造假:

1、第三方审核调查。聘请中衡保险公估公司等机构进行事件调查。

2、公示调查报告和详细情况,接受社员监督;

3、当地探视团见证病人真实性。

公社创立,是因母亲癌症,此次两位舅舅先后确认癌症,也使我非常难过,但庆幸创立公社并能为其提供一些帮助,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。我本人深知公社局面来之不易和公社肩负的任务以及对社友的意义,保证不存在徇私舞弊和以权谋私的可能,希望获得社友理解信任并愿意接受社友永久监督。

张马丁

2017年8月4日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查看论坛原帖 ↗
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