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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少儿身故时的权益问题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有社友很关注这个问题。之前出于谨慎,未将少儿身故纳入互助。未来会加以考虑,主要在于对少儿权益的保护和法律方面问题的担心,即便未来纳入范围,也会有一些限制,比如,只允许父母或监护人代管的情况下,而普通亲友的代管,是无法帮助少儿获得身故权益的。

一切以公告为准。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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