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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乙肝与胃癌的关系谈入社健康条件设置的难点
有社员不理解入社规则中的健康要求,认为没有必然联系。
抗癌互助社,如果是“抗胃癌互助社”,当然可以将与胃癌无关的健康条件去掉;如果是“抗肝癌互助社”,当然可以将与肝癌无关入社条件去掉,但是,它是“抗癌互助社”,我们无法知道人们会发生何种癌症,就只能将与胃癌、肝癌等所有癌可能相关的去掉,只能广谱式的列举条件。
为什么不能针对每一种癌症设置入社健康条件?
难!癌症太复杂,过往病史的关联性,即便现代医学也可能没有明确。即使列出来,那可能会有近百个“抗X癌互助社”,对于社友又会造成更多选择障碍。
规则在先,即便不公平,它也必须得遵守,否则那规则的意义何在?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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