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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争议案件的申诉制度【征求意见】
鉴于一直有社员对公社的拒绝资助、规则制度表示不满,拟以社区为基础出台申诉办法,让全体社友作为最终裁决人。是否可以采取下述办法?
设置申诉版块,申诉人可以对公社的拒绝资助或规则制度不满,可以在论坛申诉板块发投票帖,当有超过100位社友表示支持这一申诉,公社会重新核实处理的合规性并做出全面解释;当10000位社友支持申诉,公社需要更改之前处理方式,如不资助的根据社友意见予以资助。
这样,是否将最终裁决的权利交由社友。
你认为可行否?或有更好的办法吗?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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