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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社员超龄问题
目前系统做了进一步的处理,社员在某一个社达到最大互助年龄后,会发消息通知。规则方面没有任何变化、社员权利也没有任何改变。
之前很多人在入社时,并没有了解到每个互助社规定的互助年龄,所以会引起误会。
以身故为例,公社自有史以来就规定18-59岁才有的权利,所以到了60岁就不再有『身故互助社』的这项权利;像抗癌互助社和康爱大病互助社,最大互助年龄是64岁,满65岁就不再享有这些社的权利。目前只有爸妈互助社的癌症互助是终身的。每个社,都有互助的年龄段。不享有该社的权利,就不再参与该社的分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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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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