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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得了良性肿瘤治疗花了不少钱,公社不资助不合理”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有社员反映,因为得了良性肿瘤,在大病社和抗癌社得不到资助,从而对公社不满,也决定退出公社。

首先,百万医疗互助社资助所有大病,只要个人自费花费超过1万就资助;

其次,在大病社和抗癌社,某些脑部良性肿瘤达到一定程度也是可以资助的。

除此之外:

1、所有规则都是事先约定的,如果公社“人性化”,能决定是否临时调整资助,那么公社的权威性就不存了。

2、资助款是所有社员的分摊,资助不资助对公社并无损失,但公社要考虑其它方面,一是分摊的可接受度,二是规则制度的权威性。

3、规则即使有不合理的成分在,但因为对所有人一视同仁,因此也是公平的。

希望这位社友换位思考:

1、如果你不是那么幸运得了恶性肿瘤呢?

2、如果你看到一个公示,说公社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规则,你还会继续相信公社吗?你是不是从而怀疑其它资助都有猫腻?你还愿意继续留在公社吗?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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