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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强调大病众筹/募捐与大病互助的区别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大病互助是基于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的,它不关心参与人的贫富(但富人可能不care这种方式),只要符合规则就可以获得帮助,参与人既可以抱着爱心,也可以看中回报。它讲规则、讲纪律。

而大病众筹,其实是大病募捐,更多是一种公益属性,它基于人的同情心和爱心,参与人不求回报。对于众筹发起人,要求是无法自我实现的穷人。

这两种各有长处,都是大善,应用在不同场景。

混淆这种区别的好处,是大病众筹传播快、易于理解,能帮助互助和保险引流,好多人分不清楚傻傻成为互助会员,使得互助平台有大量用户(但其实留存率并不高)。

坏处也很明显,就是会使得人们拿对大病众筹的道德标准要求互助,像我家里这么穷为什么得不到资助、我在平台帮了那么多人却得不到帮助、我的病情标准未达到你们的标准就得不到资助、你们怎么可以拒绝资助、你们审核为什么这么严、那人那么富为何能得到互助,使得互助举步维艰。

行业不能图发展之快而误导,应明确告知甚至强调互助与大病众筹的区别,使用户能得到正确选择。这对行业长远是有利的。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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