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早期文章

抗癌公社模式与相互保险的不同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抗癌公社在本质上与相互保险相同,都是一群人组织起来互相保障,但是在具体的做法上,抗癌公社有鲜明的创新性:

1、抗癌公社不预行收费,只要当公社出现赔付案情之后才要收费。而相互保险公司一般要预先缴费。

2、抗癌公社没有基金,资金是p2p进行的,公社接触不到钱。而相互保险公司有一个互助基金,公司要运营这个基金。

3、抗癌公社完全基于互联网,会员的组织与资金的转移都在网上进行,使得它有更高的效率。目前我们使百分之百的资金用于赔付,而相互保险要有一定消耗。

所以即便说抗癌公社是相互保险,那我们也做了创新,它是基于互联网的相互保险,是金融脱媒的相互保险,是消除金融属性的相互保险!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查看论坛原帖 ↗
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