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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社员放弃资助义务而失去受助权利的说明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公社为每起资助任务安排了2周的公示期、一个月的筹款期,社员只需要在此阶段完成资助义务即可。如果错过,公社还有2周的申诉期,在此期间联系客服,也可以补缴费用。

也就是说,当资助任务发生,一个社员有2个月的时间去处理。

在此情况下如果社员还是没有尽到义务,那我们只能表示遗憾了:你丧失了在公社取得帮助的资格。

同时,公社社员系统存在一些问题,如丧失资格的社员还可以登录公社网站,但是这不影响上述规定影响。当发生冲突时,一切以社规为准。

希望社员理解。

同时,希望社员能关注公社公众号、留下正确的手机号等,以保证不错过通知。如果不能保证能及时接到通知,请一个月内登录公社一次查看网站通知。

同时,公社也将完善程序和通知功能,开发新的工具,以减少此类事件发生。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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