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早期文章
从入社的权利和义务谈全员分摊公不公平问题
入社的义务是参与分摊,义务是一连串的分摊
入社的权利是度过等待期后患病拿钱,权利是有一定时间要求的权利
问题在于你愿不愿意以这义务包换取权利包
这是利益权衡问题,跟公平无关
买大病保险,先缴了2000元,也是有等待期,享受获助权利之前,首先已经失去了几千块的支配权,为什么还是有人买?
抗癌公社没占用社员1分钱,只要求事后分摊,我们牺牲了运营方的利益想为大家换取低门槛的保障,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公平吗?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查看论坛原帖 ↗康爱公社创始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