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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补充关于受助人有义务接受外界求证的条款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最近,某电视台想采访抗癌公社,要求采访一下受助人以证实抗癌公社帮助的真实性,但是受助人拒绝了。

抗癌公社不同于传统公益慈善,他不需要受助人感恩戴德,也会尽可能保护受助人隐私,这个原则不会变,所以我们尊重受助人的选择。

但是当需要受助人站出来证实接受资助的真实性的时候,我们希望受助人能站出来。

当需外界要证实公社真实性的时候,可以试想受助人不站出来的后果,媒体会怀疑公社,社员会怀疑公社,这对公社是致命的。

所以,我们是否在条款中写出,受助人有这个义务?

请大家讨论。

后续:放弃这个想法,我们不会要求受助人做什么,以免造成压力,这不符合公社初衷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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