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早期文章

康爱公社运营团队内部自律反腐几项规定接受社员监督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所有康爱公社全职和兼职的工作人员:

1、不得接受第三方审核调查公司、合作机构、社员的任何宴请招待和礼物礼品。如收到未事先通知的快递礼品,一律原址退回;如因各种原因无法退回,则一律向社员公示。

2、不得参与第三方调查的审核过程、不得参与探视团,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、探视团施加影响;

3、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从公社寻求资助时,需在社区向社友汇报以供特别监督,并在审核和探视全程回避;

当有违反以上规定时,公社负责彻底调查,将向所有社员公布事件调查报告,并对涉事人员进行公开通报批评、辞退处理,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。

以上规定将不断补充完善,并从发布之日即时施行。

以上规定接受社会监督,欢迎举报,对于有价值的举报提供3000元现金奖励,奖励资金由运营方自筹。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查看论坛原帖 ↗
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