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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病定义存在不合理之处的说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有社友反映,大病定义存在不合理之处,如有的微创手术不在资助之列但非微创手术却在资助之列,类似的情况可能还不少。

首先,大病定义不是公社凭空制定,最主要的大病参考了官方定义,增加的一些大病也参考了保险、医学机构的一些标准;

其次,大病定义的确有不合理之处,这些在其它行业也有些争议为人诟病;

再次,目前还没有办法将大病定义设计的完美。在医学上,也有很多难题,这不是我们这个公社能解决的。

最后,即便不完美,但由于它是事先约定,对所有人适用,因而也是公平的。

希望社友想想并理解。

碰到具体问题时,我们真的不能通融,不能临时改变。如果你因此骂公社是『骗子』是不对的。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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