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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抗癌公社名称认证致微信运营团队的信
尊敬的微信运营团队:
我们的产品“抗癌公社”名称从2012年开始使用,至今经过努力,已经有了150多家媒体报道、20余万社员,影响力初步形成。2014年我们通过了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,但是在2015年做年审时,说我们不是医疗公司,不能使用这个名称,与认证公司多次沟通无果。
我们肯切希望微信运营团队考虑以下因素:
1、抗癌公社是一个为人们解决大病医疗费的项目,不涉及任何医疗信息,所以要求我们提供医疗资质是不适用的。
2、抗癌公社名称营销宣传了多年,微信实名认证使用了一年,改名会造成很大损失。
希望微信运营团队能考虑这些实际情况,再次评估通过“抗癌公社”名称年审的可能性。
谢谢。
抗癌公社团队
2015年9月14日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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