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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老年人互助社的保障权利意见征集与讨论

张马丁约 1 分钟阅读

目前的规则中,60岁以上加入还没有什么权利。

主要考虑在于保证一定公平性。因为50岁之后,大病的发病就直线上升的状况,如果设置不当,就会给加入公社的年轻人带来很大压力,影响可持续。

如何为老年人提供一定的保障?

目前的考虑是设立一个独立的组——爸爸妈妈互助社(老年人互助社)。

这个社由60岁以上人士组成,我们可以把爸妈加入,代他们履行义务。

当公社有老人生病,本社的人员参与分摊,本社之外的可做爱心资助。

那么问题来了,保障范围和金额应该包括哪些呢?

原则上,保障金额不能太高,因为60岁以上发病率的关系,如果太高,本社的所有人的负担将会很重,就不可持续。

欢迎就老年人互助社发表意见。

张马丁
康爱公社创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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